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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

作者:来源:时间:2013-05-21 20:18点击数: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简表
编号 产品名称 适用对象 贷款条件 申请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优惠政策
1 个人经营者贷款 个人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小企业主等自然人 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信用情况良好、能够提供我行的合法、有效担保。 我行商卡、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资料、借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相关担保资料等 最高500万元 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以房产抵押的,免收房屋评估费、保险费等费用
2 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中小企业界定标准》且本行授信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事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等。 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从事主营业务时间达两年以上、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信用情况良好、能够提供我行的合法、有效担保。 借款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复印件、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月报表、相关担保资料、其他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最高1000万元 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以房产抵押的,免收房屋评估费、保险费等费用
3 商位通贷款 借款人为经我行核准的专业市场或园区的经营户 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贷款条件;借款人为个人经营者的需满足个人经营者贷款条件;市场、园区商位产权归管理方搜有。 借款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我行商卡、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资料、借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复印件、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月报表、其他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最高不超过200万 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以其商位经营权作为质押担保,无额外费用。
4 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 5个及以上互相熟悉的、自愿组成联保体、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缴存一定额度保证金的小微企业或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联保成员需符合本行的小企业贷款准入标准外,须同时满足 其实际控制人的从业经历应在两年以上、联保成员实际控制人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联保成员为个人的提供我行商卡、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资料、借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联保成员为小微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复印件、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月报表、其他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企业联保贷款,授信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个人联保贷款,授信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最长不超过1年 联保体成员互相担保,无额外费用。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视当时银行政策而定,且银行保留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详情请致电9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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